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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3-10-29 06:35:4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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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按参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即2749元/月),高于300%的按300%核

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按参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即2749元/月),高于300%的按300%核定(即13744元/月)。

缴费方式

生育保险统一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个人不必缴费

缴费地址

办理地址:

长治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兴中路455号

电话:0355-2053516

长治市郊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旧长邯路2号

电话:0355-218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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