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20220517)
根据省人社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使有见习意愿的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现面向全市公开招募青年见习人员。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6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3家,企业3家,共计64个岗位。
二、招聘对象
就业见习的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的城镇登记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范围从《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115号)中明确的“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以及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见习期限
青年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四、见习人员待遇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最低工资标准为1880元/人/月,见习单位可按月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标准60%,剩余部分由各见习单位自行承担。
2、要求用人单位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与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五、报名途径
见习人员自行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注册。见习人员需点击“个人用户”进入“个人注册”即可进行网上申报(注:个人申报必须填写“意向岗位”)。
六、咨询电话:0355—3552819
附:2022年长治市就业见习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