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说明
一、家庭共济是什么?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加山西省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省级公共服务医保平台等渠道,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部分基金提供给被授权人使用。
二、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又该如何定义?
1、授权人
为山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公费医疗人员除外。
2、被授权人
为授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且参加山西省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人员除外。
三、个人账户如何共济使用?
1、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作为共济基金,供被授权人使用。
2、授权人可对不同的被授权人设置不同的支付额度/次。
3、被授权人需凭借授权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共济资金。
4、被授权人应优先使用本人的个人账户基金;本人个人帐户余额不足时,才可以使用共济资金。
5、被授权人在一次结算时仅可使用一个授权人的共济资金。
6、共济资金仅限山西省内使用。
四、个人账户共济可在哪些方面使用?
1、被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点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被授权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3、被授权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个人缴费。
4、被授权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5、医保部门将根据系统完善情况逐步开放。
长治市依据山西省政策执行。